教師證書(首張)
申請資格 |
1.完成半年教育實習成績及格,並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2.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並完成半年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 |
---|---|
申請時間 | 依通知及公告時間辦理 |
申請方式 |
1.填寫線上表單:http://ctep.nsysu.edu.tw/p/423-1136-2934.php?Lang=zh-tw 2.備齊以下表單(請依順序擺放),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2)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 (3)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修畢證書)【影本】 (4)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影本】 (5)專門課程學分表【影本】 (6)有效護照或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學位證書已是雙語版本,得免附本項文件)【影本】 |
說明 |
1.作業時間:收件截止日後,約40個工作天,實際仍依教育部審核狀況。 2.取件方式:親領或郵寄(請附至少A4大小之回郵信封,並貼足44元郵票)。 |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