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告-教務處】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辦理離校時間:115年6月17日(星期三)至9月7日(星期一)止。
有關本校114-2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114-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時間:115年6月17日(星期三)至9月7日(星期一)止。請至畢業離校程序系統辦理相關手續, 網址https://web70.nsysu.edu.tw/graduate/ 。
二、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因本校支援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分科測驗,當日無法核發畢業證書。請已符合畢業規定的同學,另擇期辦理畢業離校及領證。
三、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一。
教育所學位考試相關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請參閱:https://ppt.cc/fAI2zx
五、有關研究生領取學位證書簡要說明詳如附件二,另依據國家圖書館規定,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需填具《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如附件三、四),經以下人員簽名並檢附延後公開之證明文件,以「夾附」方式(勿裝訂)置於紙本論文內,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離校。
(一)113學年度(含)以前申請學位考試者:需經研究生本人、指導教授簽名及系所審議單位蓋章(如附件三)。
(二)114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者:需經研究生本人、指導教授、全體考試委員簽名及系所審議單位蓋章(如附件四)。
六、畢業生完成離校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教務處將於次二個月月底前寄送中文數位證書至學生所登錄之電子信箱,數位學位證書可視用途及對象與紙本證書搭配運用。如於取得紙本證書二個月後仍未收到數位證書,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謝秀雯或朱麗安小姐,相關說明如附件五。
七、若修業年限於本學期屆滿仍無法畢業者,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令退學,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須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註冊。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