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6年度職業教育與訓練學分班公告事項
有關106年度職業教育與訓練學分班事宜,說明如下:
一、承辦學校:
(一) 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與工程學院
(二) 中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教育研究中心
(三) 南區:正修科技大學師培中心
二、報名資格:105學年度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之師資生。
三、報名人數:每班50人,依網站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四、開課時間:
(一)北區:
1. A班:106.8.28(一)至8.30(三)
2. B班:106.8.30(三)至9.1(五)
(二)中區:
1. A班:106.9.11(一)及9.12(二)
2. B班:106.9.13(三)及9.14(四)
(三) 南區:106.8.28(一)至8.30(三)
五、報名時間:
(一)北區、南區:106.8.8(二)09:00至8.9(三)17:00止
(二)中區:106.8.15(二)09:00至8.16(三)17:00止
六、報名方式:
(一) 於各分區報名間內使用google表單報名並下載報名附件表單(連結網址,請依各區承辦學校網站公告資訊)。
(二) 獲報名錄取之學生,須繳交「學生資格證明書」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書」等2附件,未及時繳交者,視同自願放棄報名錄取資格,並得由備取學生遞補之。資料繳交方式採電子郵件上傳電子檔(pdf或jpg檔格式為主),請及早備妥。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學分班所修之學分,係配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為師資生之必修學分,但不計入畢業學分或教育專業學分。
(二)選修本學分班無需繳交學分費,錄取後未能如期前往上課者,視同自願棄權,喪失後續報名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