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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 -1辦理「抵免.加修.免修.放棄學程.學分轉移」及「選課相關規定」

公告: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抵免學分、加修學分、免修學分、放棄學程、學分轉移」事宜。(107-1學期課程表如附件)


說明:

【抵免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7年8月20日(星期一)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請檢附抵免學分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如抵免科目為外校所修習請檢附課程大綱。

2.「學分抵免辦法」請參考師培中心網頁(http://ctep.nsysu.edu.tw/ezfiles/127/1127/img/2848/106830968.pdf)。


【加修學分、免修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9日(星期三)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放棄學程、學分轉移】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9日(星期三)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選課相關規定】

一、每學期修課學分上下限:上限8學分(包含在系所規定之修課上限學分),下限2學分。

二、當學期無計畫修習,須填「免修學分申請單」。

三、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暨教學實習課程:全選4學分,請注意以下檔修規定:

(1)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學課程或選修課程至少12學分(含教育基礎課程至少2學分、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

(2)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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