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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07-2學分認證申請【初審】(2/18~2/26)

有關107-2學分認證申請請於108.2.18(一)~108.2.26(二)繳交資料,預期不受理。

一、   對象(符合以下之一者):

(1) 選擇新制(先考試後實習),預計參加108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

(2) 選擇舊制(先實習後考試),預計參加108年8月教育實習者

(3) 將於108年6月畢業者,且預計於107-2修畢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專門課程(擬任教學科學分)、普通課程(系所畢業學分)及實地服務學習54小時者

(4) 已修畢修畢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專門課程(擬任教學科學分)、普通課程(系所畢業學分)及實地服務學習54小時者,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欲申請「修畢證書」者

二、     收件時間:108.2.18(一)上午9點~108.2.26(二)下午5點 (中午12:00-13:00為午休時間)

三、   申請方式:http://ctep.nsysu.edu.tw/p/405-1136-195554,c18276.php?Lang=zh-tw (請參第二階段審查方式準備資料)

四、   備註說明:

(1)送審前,若實地54小時時數認證尚未完成,請於檢核表上註明「尚缺○小時,待5月底送檢審核」。

(2)送審前,若本學期成績尚未公布,欲採計之科目仍請先填於申請表上,成績可接受事後補件。

(3)學分認證攸關個人參加實習或考試之資格,請確實依受理時間及相關規定辦理

 

**如有疑問請親洽或電洽:沈家禾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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