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學年度教育實習學生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計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學年度教育實習學生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計畫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108年5月15日師大師就字第1081013385號函辦理。
二、為擴大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回饋人才認證機制之對象,彰顯師資培育專業,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參與對象為108學年度第1學期於各教育實習機構進行全時教育實習之學生。
四、實習學生如欲取得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需參與本計畫之培訓研習、執行專業實踐事項及申請認證審查,通過後始發給證書。
五、本計畫之培訓研習預定辦理3梯次,各梯次人數上限100人,可自由就近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bit.ly/tpdntnu,相關說明如下:
(一)研習課程,2堂課共6小時。
1、教師專業發展實師內涵,3小時。
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小時。
(二)臺中市場次:
1、時間:108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暫訂)。
(三)臺北市場次:
1、時間:108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會議中心(暫訂)。
(四)高雄市場次:
1、時間:108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民小學(暫訂)。
六、參與研習後需執行2項專業實踐事項:
(一)認證人員需先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1次。
(二)認證人員完成公開授課後,另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實習輔導教師或同儕授課,並給予專業回饋至少1次。
七、完成上述專業實踐事項後,需於10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間,提交認證審查資料: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需經實習學校校長核章)
(二)認證人員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並填寫:觀察前會談紀錄表及觀察後回饋會談紀錄表各1份,需一併檢附該堂課觀課人員提供之觀課紀錄至少1份。
(三)認證人員請親自至本計畫網站上傳認證資料,網址:http://bit.ly/tpdntnu。
八、詳細資訊請見計畫書(如附件)。
九、倘有其他疑義,請洽本計畫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曾勤樸先生,02-77341228,tp103taipei@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