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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教育部新聞稿)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延期辦理

各位考生您好:

檢送【教育部新聞稿】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延期公告如下:

(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原訂於6月5日舉行,為因應最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及本考試涉及應考人後續取得教師資格之重要權益,教育部將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延後至7月17日(星期六)舉辦,預計於8月23日(星期一)放榜。有關本次考試的重要規定及注意事項,教育部均會即時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官網(網址:https://tqa.ntue.edu.tw),倘對於考試試務有任何意見或問題,亦可透過考試試務行政單位意見信箱(網址:https://tqa.ntue.edu.tw/TEA07.aspx)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

詳情新聞稿資訊請參閱:https://reurl.cc/EnKR9v

考試延期辦理Q&A如下:

一、考生如何選填考試地點?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考生須於67(星期一)上午830分至611(星期五)下午3時止至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重新選填考試地點,請考生依現在所在地區,以不跨縣市移動的原則,就近填選考試地點。

考生所選填的考試地點皆會安排試場,經選填後,不得要求變更;未於期限內選填者,不再開放登錄,將依考生原報名選填之考區分配考場。

二、目前新制的師資生,是否可比照舊制先進行教育實習?

10721日施行之師資培育法,新制師資生須先通過本考試後,才能進行教育實習。因此,新制師資生得於823日放榜通過本考試後進行教育實習,實習期間得為110825日至111221日,為期6個月,以符合師資培育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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