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法規】「教育部核發卓越儲備教師證明書作業規範」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2209A號令廢止
「教育部核發卓越儲備教師證明書作業規範」,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2209A號令廢止。
一、茲因「教育部補助辦理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計畫作業要點」業以113年4月1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776A號令廢止,旨揭作業規範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爰予以廢止。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602。
教育部法規: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327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