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前申請)本校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簡章公告
一、名額:
114學年度共計甄選5名師資生。(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15161D號函核定名額辦理)
(一)一般師資生:2名。
(二)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1名(限已提送修習申請書者)。
(三)修習STEM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2名(申請者須已修習該領域之相關課程;或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科之師資生)。
獲甄審通過之師資生,享有每月8,000元獎學金,補助經費分二期撥付,上學期為九月至翌年一月,下學期為二月至七月,但受獎者需依據規定進行相關義務執行。
有關甄選標準及受獎義務簡述如下(詳細請參閱要點及簡章):
二、申請對象:
(一)甄選對象為已考進本校教育學程之師資生(含114學年度錄取之師資生)。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優先錄取,然所占名額應以教育部核定總名額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
三、有關甄選重要時程:(請參閱簡章)
(一)申請日,即日起至8月18日(一)
(二)師資生潛能測驗114年8月20日~8月24日前完成(線上測驗)-參閱簡章
(三)面試:預計於114年8月27日(三) (依據實際公告)
四、甄選標準
(一)初審:由本中心就申請者提交之申請資料書面審查,並公告初審通過名單。
(二)面試:經由初審審查通過者,將通知面試日期等事宜。
(三)錄取標準:
1.書面資料50%(含學業成績表現、在校表現、服務學習及志工服務表現等資料)。
2.面試成績50%。
3.生涯性向測驗/教師情境判斷測驗等,供甄選委員參考,不列入甄選總成績計算。
4.加總後之成績相同時,依「面試」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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