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申請通知】有關116學年度教育實習申請作業詳如內文說明;實習說明會訂於115年10月7日(三)16:10~17:00辦理,地點SS2006教室+線上同步,敬請依據相關時程辦理。

各位師資生/畢業的校友,您好:

檢送116實習相關表單,請參閱中心網站實習專區:https://reurl.cc/VWbWDA

一:有關本校116學年度實習作業請於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申請;115年2月實習、跨區/跨校及加簽申請者,請於115年11月27日前送申請,俾提會討論。

二:為讓本校師資生更清楚實習申請流程及申辦事項,中心將辦理「116學年度教育實習說明會」,資訊如下:(結束後會將投影片放在實習專區)

(一)對象:預計參與116學年度教育實習者(配合教育部計畫擬轉為以學年度申請實習,所以預計117年2月實習者,亦請出席參加,並於本次時程提送實習申請)

(二)地點:社科院社SS2006室。(線上:meet.google.com/cjj-bhhw-irx )

(三)時間:115年10月7日(星期三)中午16:10~17:00

(四)線上報名網址:https://ctep.nsysu.edu.tw/p/423-1136-3895.php?Lang=zh-tw

備註說明:

1.實習合約學校參閱-本校師培中心網頁(https://ctep.nsysu.edu.tw/) 實習專區->實習合約學校

以上再敬請各位師資生留意相關規定及時程。以上細節仍會於實習說明會說明,如仍有任何疑慮,歡迎直接洽詢師培中心,以釐清相關問題,謝謝。

------------------------------------------------------------------------------------------------------

【重要公告】舊制師資生(先實習後檢定)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過渡提最後期限提醒

公告網址:https://ctep.nsysu.edu.tw/p/406-1136-381491,r11.php?Lang=zh-tw

一、 法規依據與說明

依教育部115年8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2337號函及《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適用舊制(於107年2月1日前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之師資生,自《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日起10年內(107年2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止),得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免受先考試後實習之限制)。

二、 關鍵考試時間與重要提醒

116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日期: 116年6月13日(星期日)

最後過渡機會: 因教師資格考試每年僅於 6 月上旬舉辦 1 次,116年6月13日之考試為10年過渡期內之最後一次機會。

請符合舊制資格之師資生務必注意自身權益,把握116年度考試機會!

逾期通過之影響:

倘於116年度考試仍未通過,後續仍可繼續報考參加。

惟於 117年6月(含)以後始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須依新制重新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始得申領教師證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