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辦理「學分抵免、加修、免修、放棄學程、學分轉移、雙語教學次專長」及「選課相關規定」
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抵免學分、加修學分、免修學分、放棄學程、學分轉移、雙語教學次專長申請」事宜。(114-1學期課程表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SsZY-jED42l9Hqek7Snql3sLaAfR_Ym/view?usp=drive_link )
說明:
【選課相關規定】
一、每學期修課學分上下限:上限8學分(包含在系所規定之修課上限學分),下限2學分。
二、當學期無計畫選修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請填「免修學分申請單」並繳交至師培中心。
三、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暨教學實習課程,全選4學分,請注意以下檔修規定:
(1)需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必選課程至少4學分、教育方法必選課程至少4學分,選修至少4學分,共計12學分,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及「教育專業精進」。
(2)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四、課程相關之宣導:
1. 108學年度之師資生,按適用之學分表規定須修習「職業教育與生涯規劃」課程。
2.「英文專長」及「雙語教學次專長」之師資生,須於申請修畢職前教育證明書前取得英檢CEFR B2(含聽說讀寫)之證明,標準請參閱附件「英檢CEFRB1、B2參照表」。
【雙語次專長申請】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0日(星期三)止。
- 學生申請程序:
1.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須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語言架構參考(聽、讀)B1級(或以上)之相同等級英語能力證明,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22519.php?Lang=zh-tw )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抵免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8日(星期五)。
二、學生申請程序:
1.請檢附抵免學分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如抵免科目為外校所修習請檢附課程大綱。(表單網址: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21512.php?Lang=zh-tw)
2.「學分抵免辦法」請參考師培中心網頁(https://ctep.nsysu.edu.tw/p/405-1136-219412,c16293.php?Lang=zh-tw)。
3.學分抵免證明辦妥後會另行各別通知領取。
【加修學分、免修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0日(星期三)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網址: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21512.php?Lang=zh-tw)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放棄學程、學分轉移】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一)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網址: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21512.php?Lang=zh-tw)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3.學分移轉證明辦妥後會另行各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