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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助金甄選簡章公告,欲申請者請於9月8日(三)前繳交。

【公告】110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助金甄選簡章公告,欲申請者請於9月8日(三)前繳交。
一、110學年度共計甄選9名師資生(110年7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87897Z號函核定)。
(一)一般師資生6名。
(二)雙語師資生3名。(須完成申請並符合資格者)

通過甄選後成為獎助生者,從甄選之下個月起,每個月8000元助學金,領至隔年7月止,但受獎者需依據規定進行相關義務執行。
有關甄選標準及受獎義務簡述如下(詳細請參閱要點及簡章):

二、申請對象:
(一)甄選對象為已考進本校教育學程之師資生(含110學年度錄取之師資生)。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學生優先錄取,然所占名額應以教育部核定總名額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者,得流用於一般生甄選。
師資生皆可參加甄選,曾獲獎者,新年度可重複申請(110新生亦可參與甄選)

三、 有關甄選重要時程:(請參閱簡章)
(一)申請日,即日起至9月8日(三)
(二)師資生潛能測驗110年9月11日(日)前完成(線上測驗)
(三)面試:預計於110年9月14日(二)下午

四、甄選標準
(一)初審:由本中心就申請者提交之申請資料書面審查,並公告初審通過名單。
(二)面試:經由初審審查通過者,將通知面試日期等事宜。
(三)錄取標準:
1.書面資料50%(含學業成績表現、在校表現、服務學習及志工服務表現等資料)。
2.面試成績50%。
3.生涯性向測驗/教師情境判斷測驗等,供甄選委員參考,不列入甄選總成績計算。
4.加總後之成績相同時,依「面試」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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