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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教育實習學生獎助學金補助申請公告,請符合資格之實習學生提出申請。

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教育實習學生獎助學金補助申請公告,請符合資格之實習學生提出申請。(轉出的學生請向輔導學校申請,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獎助對象:112年8月至止參與教育實習之本校實習學生為限,並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三、獎助金額: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元整(至多支領6個月)。

四、補助限制:

(一)受補助者,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二)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10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三)中止實習者,即停止補助。但其重新申請實習後,得申請未曾受領補助之月份

(四)延長實習之月份,不予補助。

五、申請條件:

(一)符合112年度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

(二)參與教育實習當學期已領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六、申請日期:即日起自112年7月11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七、本獎助學金相關申請條件、申請手續等表件請參閱附件。 請依據規定時間向師培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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