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及專門課程學分【初審】,參加114.6教師資格考試者請於2/19(三)前繳交資料
預計113-2畢業離校或參加114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延長收件截止日為114.2.19(三),請於截止日前繳交下列資料,以免影響後續作業。
一、申請對象:
可於113-2修畢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專門課程(擬任教學科學分)、普通課程(系所畢業學分),且完成服務及實地學習54小時,準備於114-2畢業離校或參加114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
二、申請方式:請繳交以下表單,於收件期間送至師培中心辦理。
表單網址:第二階段學分審查(參加實習、教育資格考試或畢業離校) (nsysu.edu.tw)
備註:
- 113-1(含)以前已修畢課程如未出現於表單上,請自行寫在申請表之空白處。
- 113-2已選修課程須檢附選上之課紀錄。
- 英文科師資生及雙語次專長師資生需檢附通過英文B2級檢定(需含聽說讀寫)之相關証明。
- 欲參加114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的同學,請填寫表單:https://ctep.nsysu.edu.tw/p/423-1136-3969.php?Lang=zh-tw
三、附件為相關範本,請務必詳閱及依範本製作表件,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承辦人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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