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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修正發布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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