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4-1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及專門課程學分審查,謝謝。
有關學分審查事宜:
- 對象:可於於114-1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服務時數與演講)且畢業離校之同學。
預計於114-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服務時數與演講)且參加115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或畢業離校的同學,將會再另外通知審查事宜,請勿在此階段繳交資料。
- 收件時間:11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請等 114-2 所修全部科目成績出來後再行繳交)
- 繳交資料:請見附件。
- 英文專長與雙語次專長之同學,需附英檢B2(含聽說讀寫)證明。
一、教育專業課程:.
檢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審查表、成績單正本(最新版本)、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一覽表、抵免學分申請表(如無辦理抵免則不需檢附),請用螢光筆標示並編號。
修習雙語次專長之同學需另外繳交雙語次專長審查表及英檢B2(含聽說讀寫)證明。
二、專門課程: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申請表、成績單正本(最新版本)、教育部核定之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課程大綱(科目名稱不同者務必檢附),請用螢光筆標示並編號。※英文科師資生需檢附CERF英文檢定B2以上聽說讀寫之通過證明文件。
三、實地學習(至少54小時):請提供實地學習紀錄表,並記得要將實地學習紀錄(含佐證),以利後續認證。
四、108起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學生,若非培育系所(如教育所學生修習數學專長)學生須繳交採認輔系文件(培育系所採認說明請參閱附件):
(1)修習輔系課程學分審核表
(2)取得師資生學年度輔系學分表(108取得之師資生請對照108學年度):輔系 -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nsysu.edu.tw)
(3)成績單正本(本校及前一教育階段)
五、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或對繳交資料有問題,可與承辦人聯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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