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教育部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16日修正發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1828A號令修正發布

一、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電話:(02)7736-554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