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通知】115學年度教育學程正取生報到通知(報到期間:7/23-7/30)
115學年度教育學程新生報到注意事項如下:
壹、報到時間:115年7月23日(星期四)~7月70日(星期四)10時至12時、13時至16時(星期六、日無實體受理報到,逾時以放棄論,不得異議!)
貳、報到方式:
一、實體報到:本人或委託親友於報到期間繳交「報到資料」至師培中心辦公室(社SS2004-2),委託親友報到請附委託書。
二、通訊報到:如不便實體報到,請於報到期間(7/23-7/30)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報到資料」至師培中心,郵寄可能會有遺失,請自行考量。(寄件地址:80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師資培育中心,請備註「115學年度教育學程報到資料」)
三、擬放棄錄取資格者,填寫「新生報到意願書」並親筆簽名,掃描成PDF檔或手機拍照的圖片回傳本信箱,以利後續作業。
參、新生說明會資訊:115年8月19日(三)14:00-15:00 線上網址:https://meet.google.com/iep-mcga-wkr 。
肆、報到資料:
一、新生報到意願書正本(如附件)。
二、成績通知單影本。
三、報到前請先至師培中心網頁填寫新生基本資料,網址如下:https://ctep.nsysu.edu.tw/p/423-1136-3845.php?Lang=zh-tw
伍、重要事項提醒:
一、115學年度起修習教育學程的師資生,請依照114學年度備查的版本修課。
(一)教育專業課程: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16299.php?Lang=zh-tw
(二)專門課程: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16300.php?Lang=zh-tw
二、非培育系所師資生相關規定:
(一)須加修該專門課程培育系所之輔系或雙主修,並於畢業或修畢時取得培育系所之輔系或雙主修(請留意本校教務處輔系申請時間)。
(二)本校輔系相關資料:輔系 -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nsysu.edu.tw)
三、相關修課規定:
(一)教育學程課號開頭為STP(如:教育心理學課號為STP101),請勿選錯。
(二)教育學程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8學分(包含在系所規定之修課上限學分),下限2學分。如該學期未修習任何教育學程學分,請填寫免修下限申請單。
(三)教育學程修業年限2年(以學期計至少四學期,且應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學分事實,且不包括寒、暑修)。
(四)擋修規定:
1.須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必選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必選至少12學分(含教育基礎至少4學分、教育方法至少4學分)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
2.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
(五)115-1課表供參,請參閱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dHOyaMtNfLI9vHNcbW0_VyULkPR5j3D/view?usp=sharing
(編號1黑色字體為教育學程課程),教育學分課程選課時間預計為加退選期間,專門課程時間則依學校開放選課時間選課。
四、教育學程學分抵免
欲申請之同學,請檢附抵免學分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如抵免科目為外校所修習請檢附課程大綱。
(一)申請期間:115.07.23(四)~115.08.07(四)
(二)學生申請程序:
1.對象:教育學分預修、教育所學分、曾在他校修畢(習)與本校不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等(參閱教育學程學分抵免辦法)
2.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
3.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歷年成績單正本、課程大綱)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五、專門科目採認事宜 (針對研究所學生前一教育階段進行採認)
(一)繳件時間:115.07.23(四)~115.07.30(四)
(二)申請對象:因本學期新進師資生尚未進行第一階段專門課程審查,未免同學對非本校所修課程有採認疑慮,故先辦理專門科目第一階段審查,請同學依附件專門科目學分認定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繳交。
(三)表單及填表相關說明請參閱師培中心網站:http://ctep.nsysu.edu.tw/p/405-1136-195554,c9573.php?Lang=zh-tw。
(四)專門科目填寫範本請參閱:http://ctep.nsysu.edu.tw/p/405-1136-200263,c9573.php?Lang=zh-tw
(五)如有超過10學年修習之專門科目及學分欲申請採認,請一併檢附相關有利證明,以利提會審查。
(六)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實施要點:https://ctep.nsysu.edu.tw/p/405-1136-315821,c21511.php?Lang=zh-tw
六、雙語次專長申請
(一)申請時間:115.07.23(四)~115.09.10(四)。
(二)適用對象:修業適用自115學年度(含)起取得本校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者。
(三)申請資格:欲申請加註雙語次專長課程之師資生,須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語言架構參考(聽、讀)B1級(或以上)之相同等級英語能力證明(各項英語檢定考試參照標準表如附件)。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本中心申請。
申請表與課程規劃:https://ctep.nsysu.edu.tw/p/412-1136-22519.php?Lang=zh-tw
(四)課程規劃:適用115學年度起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架構版本。
1.欲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上註記次專長「雙語教學」之師資生,需修習本校所規畫之雙語課程至少修習10學分:含教育實踐課程至少4學分;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專門課程至少6學分。
2.雙語教育課程如與原中等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名稱相同, 可同時採計為中等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