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109-1辦理「抵免.加修.免修.放棄學程.學分轉移」及「選課相關規定」

公告: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抵免學分、加修學分免修學分、放棄學程、學分轉移」事宜。(檢附109-1學期課程表、師培中心重大行事曆,如附件。)

說明:

【選課相關規定】

一、每學期修課學分上下限上限8學分包含在系所規定之修課上限學分),下限2學分

二、當學期無計畫修習,須填「免修學分申請單」。

三、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暨教學實習課程:

1. 107學年度(含以前)之師資生全選4學分,請注意以下檔修規定:

(1)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學課程選修課程至少12學分(含教育基礎課程至少2學分、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

(2)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2. 108學年度(含以後)之師資生全選4學分,請注意以下檔修規定:

(1)需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必選課程至少4學分、教育方法必選課程至少4學分,選修至少4學分,共計12學分,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及「教育專業精進」。

(2)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四、課程相關之宣導:

1. 107學年度()以前師資生,按適用之學分表規定須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發展教育」課程,109-1有開設「生涯發展教育」,請尚未修課的同學盡快選修。

2. 108學年度之師資生,按適用之學分表規定須修習「職業教育與生涯規劃」課程,此課程每學年僅開一次,預計於109-2開課。

3. 108學年度之公民專長師資生,專門課程領域核心課程「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專題」,此課程每學年僅開一次,預計於109-2開課。

4. 英文專長之師資生,須於申請修畢職前教育證明書前取得英檢B2(含聽說讀寫)之證明。

【抵免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08月14日(星期五)
二、學生申請程序:
1.請檢附抵免學分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如抵免科目為外校所修習請檢附課程大綱。

2.「學分抵免辦法」請參考師培中心網頁(https://ctep.nsysu.edu.tw/p/405-1136-219412,c16293.php?Lang=zh-tw)。

3.學分抵免證明辦妥後會另行各別通知領取。

【加修學分、免修學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6日(星期三)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放棄學程、學分轉移】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6日(星期三)止。
二、學生申請程序:
1.擬申請之同學,即日起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
2.填妥申請表後連同所需資料送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

3.學分移轉證明辦妥後會另行各別通知。

 

如有任何問題可隨時與我聯絡,謝謝大家的配合^^

 

瀏覽數: